借条是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有效凭证,借条需要是真实合法的,如果是伪造的借条,通过虚假诉讼侵害当事人利益的,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那么,伪造借条虚假诉讼怎么处罚呢?今天,ob欧宝体育富网入口虚假诉讼罪欧宝全站官网登录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案情简介]
11月21日,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虚假诉讼诈骗案,一审判处三名被告人陈山妹、王小甲、王老传(均为化名)一年零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案三名被告人系同一家人。陈山妹是王小甲的媳妇,王老传系王小甲的父亲。
法庭审理查明,2012年3月份,被告人陈山妹指使他人以到王某店里做生意联系为由,骗取王某在一张空白纸上写上姓名和联系电话。后被告人陈山妹在该纸条上伪造了“我于1991年12月中旬向王老传借到人民币五千五百元整,约定月息(按三分计算),因当时没写借条,现在补写”的借条。
被告人王小甲和王老传明知王某没有向王老传借款,迫于压力将身份证交给了陈山妹,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全权委托陈山妹起诉王某追讨这笔借款。后陈山妹凭此借条以王老传的名义于2013年3月将王某起诉至天台法院,导致天台法院判决王某归还王老传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等。2014年1月,天台法院向王某下达执行通知书。4月17日,被告人陈山妹在天台法院领取了执行款人民币23000元。后经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鉴定,涉案借条内容为陈山妹所伪造。
[法律解读]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山妹、王小甲、王老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伪造证据进行虚假诉讼,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欧宝全站官网登录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