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犯罪形态是可以分为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的,对于虚假诉讼的行为在实践中很少出现,但还有的犯罪嫌疑人为了一些非法的目的,铤而走险触犯虚假诉讼罪。那么虚假诉讼罪未遂存在吗?接下来由的ob欧宝体育富网入口虚假诉讼罪欧宝全站官网登录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虚假诉讼罪是否存在犯罪未遂,虚假诉讼罪有哪些法律规定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虚假诉讼罪未遂存在吗
虚假诉讼罪是结果犯,不是行为犯。不仅要有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还要有“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后果。“妨害司法秩序”,主要是指无端挑起诉讼,导致司法机关多次进行审理,或者调查取证,耗费了大量司法资源,甚至导致人民法院作出错误裁判;“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一般是指造成对方当事人为了应诉而花费巨额诉讼费、欧宝全站官网登录费、鉴定费等,或者对方当事人因错误判决而造成生产经营困难、破产等。
所以,虚假诉讼罪不存在未遂的状态。
虚假诉讼罪的法律规定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罪可以是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述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根据修正后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有虚假诉讼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较为常见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进行虚假诉讼,侵吞本单位财产。这类案件多发生在企业改制和经营过程中,目前查处的主要有公司、企业负责人合谋虚构工资或者虚构债务,以及建筑公司分公司经理与材料供应商合谋虚构材料款等案件。这些案件完全符合虚假诉讼罪的构成特征,但由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身份,同时构成职务侵占罪,应当从一重罪处断。
此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进行虚假诉讼,侵吞公款的,或者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进行虚假诉讼,侵吞本单位财产。这些案件完全符合虚假诉讼罪的构成特征,但由于相关人员的特殊主体身份,同时构成贪污罪,应当从一重罪处断。
虚假诉讼罪的犯罪嫌疑人严重的破坏了司法程序,有损司法的威严,所以必须进行严厉的处罚。但是虚假诉讼罪是结果犯,必须出现犯罪嫌疑人期望的结果出现才能构成本罪,所以,不存在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