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是一种对社会的影响十分不好的行为,介绍卖淫,促进这种风气增长更是要不得,如果有介绍卖淫的行为就会受到严重的处罚。那么介绍卖淫在法院判处时,能不能判处缓刑呢?今天,的ob欧宝体育富网入口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欧宝全站官网登录就为您搜集整理了以下资料,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介绍卖淫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刑法条文
第三百五十九条 第一款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六十一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处罚
根据刑法第359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加重处罚事由 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而情节严重的[3],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的;
(三)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四)容留、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
(五)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四、介绍卖淫罪与组织卖淫罪的界限司法实践中,两者有时很难区分,因为介绍卖淫往往是组织卖淫罪的方法、手段行为,实践中,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二者的区别:
1、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介绍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为卖淫人员寻找卖淫对象,即嫖客;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
2、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介绍卖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卖淫人员与嫖客之间进行引见、撮合,促进卖淫、嫖娼的实行;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客观方面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
能否缓刑
容留介绍卖淫罪情节轻微的,考虑自首,有很大机会缓刑,严重的(比如多次,比如第三百六十一条,比如多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就困难。
如果有介绍卖淫的行为而且还不是很严重的话可以考虑自首来补救,一般来讲,介绍卖淫的判处缓刑的几率不大。希望ob欧宝体育富网入口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欧宝全站官网登录整理的这些内容可以帮到您。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我们也提供欧宝全站官网登录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