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和挪用公款都是非法使用钱财去做自己的事,挪用资金罪针对公司、企业和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来说的;而挪用公款罪是针对国家工作人员来说的。所以今天我们呢就具体的来谈谈这两者的区别,欢迎跟着海淀区刑事辩护欧宝全站官网登录继续往下看!
挪用资金和挪用公款的主要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挪用公款罪是依法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对于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者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或者借贷给他人的行为,应按挪用公款罪论处。
2、犯罪客体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及财产所有权; 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以及接受委派的国家工作人员所在的非国有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所有权。
3、犯罪的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司、企业所有公共财产属性的公款,既包括资金、有价证券,也包括特定款物。挪用公款罪既包括当然的公共财产,也包括拟定的公共财产以及接受委派的国家工作人员所在的非国有单位的资金。
4、刑罚不同。挪用资金罪比挪用公款罪刑罚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在客观行为表现和主观方面有相同之处。两者的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后者是依法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对于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者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或者借贷给他人的行为,应按挪用公款罪论处。
2、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及财产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以及接受委派的国家工作人员所在的非国有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所有权。
上面已经说明了一共四点关于挪用资金和挪用公款的区别了,挪用资金和挪用公款两个既有区别,也有不同,挪用资金是指公司等,挪用公款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对于这方面法律咨询的问题,你可以持续关注文章,也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欧宝全站官网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