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常的生活中我们知道,非法拘禁是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在我国相关法律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因此非法拘禁是一种严重剥夺公民身体自由的行为。那么非法拘禁6小时够判刑吗,下面的ob欧宝体育富网入口非法拘禁罪刑事欧宝全站官网登录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来为您解答。
非法拘禁立案标准
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是一种持续行为,即该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使他人在一定时间内失去身体自由,不具有间断性。时间持续的长短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影响量刑。但时间过短、瞬间性的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则难以认定成立本罪。一般情况下,超过24小时,会按犯罪处理的。
司法实践中,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犯罪处理:
(1)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拘禁无辜群众,造成恶劣影响的:
(2)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3)多次大量非法拘禁他人,或非法拘禁多人,或非法拘禁时间较长的;
(4)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精神失常或自杀的:
(5)非法拘禁,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注意事项
(1)司法工作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拘留、收容或者逮捕了人犯,后经查明无罪,立即予以释放的,这种情况属于错拘错捕,不是非法拘禁。但是,如果已经检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决定解除强制措施,有关执法人员仍拒不释放或者拖延释放的,则应视为非法拘禁的行为。
(2)从司法实践看,非法拘禁他人时间较长的;非法拘禁他人具有殴打、侮辱等情节的;多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拘禁多人,造成恶劣影响的;非法拘禁致使他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的;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的;非法拘禁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均应以非法拘禁罪论处。但是,如果非法拘禁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不认为是犯罪。司法工作人员对《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羁押期限,应严格执行。
(3)如果在非法拘禁过程中,故意致人重伤或者故意将他人杀害的;或者对被害人进行殴打、侮辱等行为已达到犯罪程度的,则应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如果非法拘禁的行为同其他犯罪行为之间存在着牵连关系,如用非法拘禁的方法故意使被害人冻饿而死,就同时触犯了非法拘禁罪、故意杀人罪两个罪名,应当按照处理牵连犯的原则,择一重罪处罚,不必实行数罪并罚。
(4)以索债为目的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主要指社会上出现的因债权债务纠纷引起的"人质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应视为非法拘禁罪,而不能以绑架罪论处。
综上我们可以知道,非法拘禁罪的认定是拘禁时间具有连续性,时间持续的长短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影响量刑。如果时间过短难以认定为非法拘禁罪,一般是超过二十四小时才能立案。此后无论拘禁的时间再长,也不可能改变非法拘禁的定性。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的专业欧宝全站官网登录,他们会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