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故意杀人的刑事检控中,一般会对死者的尸体进行司法鉴定以确定死者的死因,尸检报告对案件的判决作用是很大的。如果当事人对尸检报告不服的可以要求重新鉴定,那么故意杀人尸体重新鉴定的规定是怎样的?ob欧宝体育富网入口故意杀人罪欧宝全站官网登录为读者解答。
一、故意杀人尸体重新鉴定的规定
当事人对尸检报告不服的,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对尸体进行司法的鉴定,确定死者的死因,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二、尸体鉴定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104条规定:"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通知死者家属到场。"公安部关于《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规定:"勘验有尸体的现场,必须有法医参加,尸体检验要求做到:详细检查死者的衣着情况,尸体的外表现象以及伤痕的形状、大小和位置;根据需要,捺印十指指纹和掌纹,提取血、尿、胃内容等;对无名尸体的相貌特征,生理、病理特征,以及衣着、携带物品和尸体包装物的特征,进行细致检查,详细记载,并一律捺印十指指纹和掌纹"。
三、尸体鉴定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1、是确定死亡原因
主要在于确定自然死亡(病死或老死)还是非自然死亡(暴力死亡),在同时存在损伤与疾病时,要分析损伤、疾病与死亡的关系,对于存在几种致命性损伤,应确定主要死因,以便澄清谁应负主要致死责任。
2、是判定致死方式
即判定是他杀、自杀还是意外死亡,判定致死方式要比确定死亡原因复杂,常须结合现场勘验和案情调查进行全面分析,然后做出判断。
3、是推断死亡时间
是指人死后到尸体检验的时间,推定死亡时间有助于侦查范围的确定,主要根据尸体现象所见和对生物化学变化的检测,结合当时当地的气象条件进行综合判断。
4、是认定致死伤物体
主要是根据损伤的形态、大小、程度及其他性质,如损伤内的附着物来推定的,或对咬痕、扼痕、捆绑痕、注射针孔以及各种工具打击痕迹等的性质、形成方式和方法来判断。
5、是鉴别生前伤与死后伤
即推断死者损伤是生前造成的还是死后形成的,以及生前损伤后经过的时间。在鉴定中,还可通过骨骼、牙、毛发的检验推定死者的性别、身高、年龄、血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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