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对于我们来说在日常办事过程中,最可恨的就是出现一些关于一些人员贪污的,对此办事效率低下不说还造成人们经济的损失,那么对此我们国家也有着相应的法律规定的,下面ob欧宝体育富网入口贪污罪刑事欧宝全站官网登录为大家介绍一下关于贪污罪较大金额指的是多少。
贪污罪较大金额指的是多少
较大金额通常指的是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数额。
明确贪污罪、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历经多年的贪污受贿罪量刑标准在《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后,取消了贪污罪、受贿罪的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代之以“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以及“较重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情节”。而定罪数额也就是当中“数额较大”的数额。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1997年刑法所确定的定罪量刑标准(5000元)已不适应这种发展变化,2016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贪污罪、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规定,包括将两罪“数额较大”的一般标准确定为30000元,同时对其他档次的量刑标准也作出相应调整
但并不意味着三万元以下的贪污、受贿行为就一概不作为犯罪处理,在具有“其他较重情节”的情况下,数额标准调整到到10000元以上。这是考虑到完全以数额作为定罪量刑的标准是存在缺陷的,因为数额并不是评价犯罪的唯一标准,贪污受贿罪的危害性更多体现在权钱交易中对于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所造成的严重危害,因此,在贪污、受贿数额满1万元时,同时具有《解释》规定“其他较重情节”的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同样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解释第一条规定)。
明确贪污罪、受贿罪死刑、死缓及终身监禁的适用原则
《刑法修正案九》修正后规定: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由于无期徒刑与死刑是两个不同刑种,《解释》明确了两者在适用上的标准:死刑立即执行只适用于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造成损失特别重大的贪污、受贿犯罪分子;而对于符合死刑立即执行条件但同时具有法定从宽等处罚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死缓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的规定,它的设定有效填补了死刑立即执行与死缓两者在实际执行中的空挡,同时也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很好体现。
明确行贿罪从宽处罚的适用条件
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重打击受贿轻打击行贿”这一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大对行贿罪的处罚力度,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腐败犯罪,《刑法修正案(九)》对行贿罪从宽处罚的条件和幅度作了重要调整,对行贿罪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设定了更为严格的适用条件,明确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只有在“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三种情况下才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为便于司法机关正确掌握、严格适用,《解释》对“犯罪较轻”、“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以及“重大案件”等规定的具体理解作出了明确规定,明确只有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才属于较轻犯罪,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才属于重大案件。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在量刑时,只要贪污金额上十万,可以选择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这里自由裁量的空间确实很大,通常要看犯罪的具体情节(数额,手段,次数,赃款是否追回,等等),另外,自首立功等情节也是从轻减轻的原因这两年还来有个趋势,对于贪污受贿类犯罪,即使数额特别巨大,也不一定判处死刑。这与国际环境有关,也反映了我国对人权的保护,毕竟贪污受贿罪行再恶劣,也只是侵犯了财产权利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用剥夺生命权的方式来惩罚就有点不对称。
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犯罪主体
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都是特殊主体也就是国家工作人员。
国家工作人员根据刑法第九十三条可以归纳为四种情形:
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另外,在乡镇以上党的机关、政协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判断是否属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一特殊主体身份的时候,还要看它是否在行使与职权有关的行为即从事公务,及是否依法行使。
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这一类首先要注意单位的性质必须是国有,只有全资国有的企事业单位才属于刑法上的国有单位,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公司其他均属刑法上的非国有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公司财物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明确说明“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除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从事公务的以外,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其次,该类人员必须是在行使国家管理职权。
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是指受国有单位的委托、派遣到非国有单位从事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职责的人员。该类人员主要看做出委派事宜的主体身份,而不问受委派的主体是何身份。不管受委派者原来是委派单位或者接受委派单位的人员,还是从社会上临时招聘的人员均可;不管受委派者原来是国家干部、职工,还是农民、无业人员均可;可以是事前、事中的提名、推荐、指派、任命,也可以是事后的认可、同意、批准等;只要能够证明这种委派成立委派的形式可以是书面或口头的。注意:接受委派的非国有单位的选举或任命并不能否认国有单位委派的性质,除非原委派单位撤销或者解除了对其的委派。另外,国有公司、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原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转入或者被改制后的新公司聘用任命的,除非是代表国有投资主体行使管理职权的,均不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最后,受委派的人必须是代表国有单位在非国有单位行使国家管理职权。
“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2000年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立法解释,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政府从事七类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成为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的主体。
以上几种法律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必须是“从事公务”的人员。最高法院《纪要》中规定“从事公务,是指代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履行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职责。公务主要表现为与职权相联系的公共事务以及监督、管理国有财产的职务活动。”
“挪用公款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贪污罪的主体除了“国家工作人员”以外,刑法第382条第2款还规定,受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也可以成为贪污罪的主体。也就是说贪污罪主体范围大于挪用公款罪。这些人员虽然既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也不是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但法律特别规定可以成为贪污罪的主体。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人员不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因为法律无此特别规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这一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挪用国有资金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就更加明确,这些人员挪用国家资金的,只能定挪用资金罪,而不能定挪用公款罪。
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是通过不正当途径取得的不影响刑法上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但如果是冒充国家工作人员从事活动的,则不能成为刑法上的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构成犯罪的,只能依照刑法第279条招摇撞骗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曾就这一问题于2004年3月30日以法研[2004]38号文答复ob欧宝体育富网入口市高级人民法院:“行为人通过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担任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以后,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侵占本单位财物、收受贿赂、挪用本单位资金等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分别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和相应的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等追究刑事责任”。
从上面ob欧宝体育富网入口贪污罪刑事欧宝全站官网登录为大家介绍的关于贪污罪较大金额指的是多少,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ob欧宝体育富网入口贪污罪刑事欧宝全站官网登录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一些贪污人员要勇于举报,千万不要姑息,造成一些不好的现象出现,更多相关法律问题,大家可以咨询的欧宝全站官网登录。